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
日期: 2020-07-30 16:00:00
2020-03-09 教育部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战略部署,围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探索信息化背景下育人方式和教研模式等重要任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针对基础教育阶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现实需求,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以下简称“三个课堂”)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推动课堂革命,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促进育人方式转变,支撑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二)应用模式 

  “专递课堂”强调专门性,主要针对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缺少师资、开不出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采用网上专门开课或同步上课、利用互联网按照教学进度推送适切的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帮助其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名师课堂”强调共享性,主要针对教师教学能力不强、专业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探索网络环境下教研活动的新形态,以优秀教师带动普通教师水平提升,使名师资源得到更大范围共享,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名校网络课堂”强调开放性,主要针对有效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的迫切需求,以优质学校为主体,通过网络学校、网络课程等形式,系统性、全方位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共享,满足学生对个性化发展和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广大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和落地实施,推动应用普及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省级统筹规划、区域整体推进、学校按需使用的原则,制定分级分层、相互协调的“三个课堂”总体推进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三个课堂”实施。各市县教育部门要根据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结合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制定“三个课堂”应用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系统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并向全方位育人拓展,制定“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的实施细则,使教学教研活动有章可循。鼓励特色发展,不同区域和学校要因地制宜、创新路径、分类推进,形成区域内、区域间“三个课堂”应用的新形态。

  (二)健全运行机制和考核激励,激发应用活力 

  健全组织运行机制,把“三个课堂”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与调度,明确不同应用模式下输出端与接收端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科学确定输出端的辐射范围,合理控制接收端的数量;加强输出端和接收端的线下互动,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推广“中心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鼓励组建实体机构以“联校网教”的方式集中开展“三个课堂”应用实践。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统筹优化本地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备英语、音乐、美术等学科的教师;把教师在“三个课堂”中承担的教学和教研任务纳入工作量计算,并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多方参与机制,积极引导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益机构、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共建共用、共享共赢的“三个课堂”应用生态。创新建设运维机制,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专业化的运维服务体系。

  (三)强化教师研训和教研支撑,增强应用能力 

  结合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发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种子”教师和培训者开展“三个课堂”相关培训的能力,加强国培、省培、市县培训项目有效衔接,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重点解决在线授课、网络教研、操作实践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强教师“三个课堂”应用的基础能力。采取整校推进方式,加强对校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素养,提高“三个课堂”的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中小学校优秀教师、省市县教研团队、高校学科教学专家等多方联动的“三个课堂”应用能力研训队伍。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以先进理念为引领,以学科教学为核心,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新兴技术为支撑,推进“三个课堂”应用校本研修。通过开展教学比赛、出版案例集、召开现场会、举办应用展示活动等方式,宣传推广“三个课堂”应用的先进经验。

  (四)优化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改善应用条件 

  统筹多方资源,全力补齐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在“三个课堂”硬件设施与软件资源等方面的短板。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选用性能适切且成本优惠的信息化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和设施。鼓励充分利用现有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普通教室,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对“三个课堂”的基础支撑作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能力,广泛开展直播式、录播式、植入式、观摩式等多样化应用。加强“三个课堂”与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融合,依托网络学习空间拓展资源共享、教学支持、学习交互、学情分析和决策评估等服务。综合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不断增强“三个课堂”的智能化、共享性、互动性。

  (五)开展质量监测和效果评估,提升应用效能 

  加强对“三个课堂”的统筹管理,构建基于网络的教学安排、课堂教学、教学研究、质量监测、评价反馈的闭环系统,确保“三个课堂”教学质量。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采用网络巡课、教学实录等方式,通过对“三个课堂”应用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实现对“三个课堂”应用效果的动态监管,辅助科学决策、支撑精细管理、促进精准教学。建立“三个课堂”应用进展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与应用成效。结合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构建“三个课堂”应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定期开展测评并发布评估报告,促进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提升“三个课堂”应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教育部负责制定“三个课堂”应用的宏观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明确统筹“三个课堂”应用的职能部门,开展多部门协同联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和考核办法,为“三个课堂”应用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各市县和学校是应用主体,负责对“三个课堂”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等进行维护管理,保障“三个课堂”稳定运行、迭代升级和有效使用。教研、师训、电教、信息、装备等相关业务部门应从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技术支撑、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方面,保障“三个课堂”的常态化应用。

  (二)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在相关项目中加大对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的经费投入,制定“三个课堂”输出端学校和教师激励政策,为设备采购、购买服务、资源配置、教师培训、教学应用、考核激励等提供经费支持,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统筹考虑“三个课堂”建设经费、运维经费、应用经费和培训经费的合理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三个课堂”建设,提供高质量的运维和支持服务。

  (三)安全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制度和个人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应用软件安全评估机制、数据分级保障机制、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三个课堂”网络安全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应要求“三个课堂”相关服务提供方,规范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加强对“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相关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教育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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