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土地流转须规范的几个问题及解决初探
作者:王来东
摘要:
以户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是农村最基本的经营模式,在农村初始阶段展现出了无比优势。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土地流转已是现代农业的基础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说,没有土地流转就没有现代农业。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惠农政策的实施,土地流转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流转面积在不断扩大,流转方式多种多样,流转质量不断提高,但流转合同不规范、纠纷处理难的问题在不少地区依然存在。从青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土地案件看,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按照“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原则,必须从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引导、源头上抓起,切实尊重农民意愿,规范、有序地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中的问题。
关键词:浅析;土地流转;规范;解决
一、近几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呈现出规范有序的好势头。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也发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农户土地承包面积偏少,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于第二轮土地延包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大部分地方都是顺延了合同,农户耕种地块分散,没有得到有效集中,土地零散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导致一家一户分散式、自发式土地流转较多,难以形成有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
(二)承包户之间流转纠纷增多。我市的土地价值,可以说是在全国全省领先。东部谭坊、黄楼一带,一亩土地一年流转费超过二千多元,平原地区基本都超过了一千五百元。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是以家庭户为基本单位,随着农户之间流转土地的增多,双方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旦出现争议或纠纷,单靠调解难以凑效,导致近几年来户与户之间土地流转纠纷明显增多。我们每年受理解决土地纠纷案件三十多起。
(三)物价上涨导致土地流转价格纠纷增多。前些年,有的农户以较低价格或零流转费价格将土地租给了别人,有些村集体和龙头企业为了建基地、办公司等,以当时看还算比较高的价格,租赁了农户的土地,合同已履行了多年,双方相处平安。而近几年,由于物价上涨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许多农户都认为过去计算的土地流转价格太低了,不划算,纷纷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有的农户为此上访,有的甚至采取了断水电、堵大门、挖道路、哄抢土地等极端手法。这一问题现在很有普遍性,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索要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增多。前些年,由于各种税费较多,种田收益较低,种地不挣钱。有的农户把承包地退给了村集体,有的自己送给了别人,还有的是因土地撂荒集体收回后又发包给了别人。这些问题确实存在,而且不在少数。但现在,因种地的比较效益较大,这些人都十分后悔,纷纷要求要回土地。这些问题的存在,解决起来非常棘手。
(五)个别地方存在土地向非农产业流转现象。有个别地方土地流转主体不够明确,农户没有发挥土地流转的主体作用,有的甚至镇、村成了土地流转的主角。土地流转中没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的农民在流转期限、价格方面不够满意。有的甚至工商资本进入土地流转行业,如果各项政策处理不好,企业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难免波及农户的流转费问题,引起群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
(六)流转期满后地上附属物处理难。现在很多农户在流转的土地上建起了大棚、养殖场,栽植了苗木,有的还打了井、架了电、建了水池和简易看护房,地上附属物投入很大。有的土地流转到期后,双方因利益问题难以继续签订合同,地上附属物问题由于在当初签订协议时没有约定如何处理,地上附属物的处理方式就成了收回土地的一大障碍。
(七)土地流转费发放难,农村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现在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案件也不少见。有的村集体把沟渠路边的土地流转费也顺便发给了相邻承包户,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有的把四荒地、机动地的土地流转费给了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户。有的不分青红皂白,谁种着地就把流转费给谁,导致原口粮田的承包户上访。有的村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方面存在偏差,致使违规调整了部分农户的土地,现在这部分农户要求返还土地,出现了农户与村集体对立的局面,一旦处理不好,必然影响农村的稳定。
(八)土地流转纠纷“民转刑”案件增多。农民都出生在一个村里,朝夕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一旦出现土地纠纷,双方和解,基层调解解决,双方没有撕破脸皮还好,一旦上访或动手打了架,谁也认为自己输了会一辈子抬不起头。打官司、打群架、雇人抢地在所不惜。一些平常的土地流转纠纷,由于处理方式不当,甚至酿成了血淋淋的刑事案件。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比较多,并且呈现出上升趋势。必须从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引导、源头上抓起,切实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好合同管理,规范流转秩序。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对合同的审查监督,适时进行登记、立卷、归档,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杜绝口头合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土地承包人和流转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台账,实行登记、备案、鉴证。
(二)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组织指导。地方政府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构建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发布、更新流转信息,畅通流转渠道。经管部门要帮助搞好信息服务,搞好组织引导,做好流转合同的签订和鉴证,保证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良性开展。
(三)创新流转模式,发展合作组织。积极支持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公司,进行合作生产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
(四)建立流转平台,规范市场运作。构建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市、镇两级联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里明确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为跨区域流转土地的供求双方提供信息服务。
(五)建立调解仲裁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市里成立土地纠纷仲裁庭,镇级成立土地纠纷调解办公室,村级选派土地纠纷调解员,逐步建立民间协商、镇村调解、市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体系。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指导,力争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